白月光想静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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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盾冬】老铅笔(3)

背景:又名超级大金主的冷漠情人,半架空无能力AU,盾盾是可以操纵美国国运的强大存在,冬冬表面上集龙套演员、平面模特儿、高级应召于一身,实际上是用一支铅笔就可以杀人无形的冷辣男孩。


警告:有路人冬“过去时”提及,注意是“过去时”,不等于遇到盾盾的现在&未来,吃不下的请自行避让。


说明:HE结局Hail Stucky,铅笔杀人梗来自于《John Wick》,太喜欢这个梗了,冷辣冬冬也很适合这个梗。


前文:1  2


第三章


那是10年前的一个寒冷夜晚,纽约刚下了一场大雪,冷极了冷极了,起码在詹姆斯小小的13岁认知里,没有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,也可能是他肚子里没食,身上也只穿了件厚衬衫的原因。


詹姆斯的手脚全都冻僵了,呼吸间都带着白气,勉强蜷缩在一个僻冷街口的路灯下面,只要有人经过,就努力仰起头露出冻到发青的脸。詹姆斯3天没吃饭了,3天前他很倒霉的接了个客人,说好了10块钱一次,结果弄完了只给5块。5块就5块,总比没有强。詹姆斯眼巴巴的看着客人把5块钱掏出来,就是不给他,他就伸手去抢,结果被客人揍了一顿。


客人骂骂咧咧的走了,5块钱都没有给他。詹姆斯鼻子里全是血,躺在地上缓气,白被弄了一次,弄的他很痛,可连5块钱都没有赚到,他没觉的多难过,因为这种事情他遇到太多次了。


詹姆斯没身份没家人没有一切,他偷东西,他捡垃圾,他出卖身体,13岁的小小稚童,孤苦伶仃混在大街上,没人会可怜你,只会看你弱小,不停的欺辱你。


弄一次都是要先给钱的,可人们都看他瘦弱,不肯先给钱,都要弄完了才给。他很便宜很便宜,也不敢去生意好的街口揽生意,都被街上出名的年纪大的占据了去。他只能缩在生意冷僻地方,捡些残余,就这,还经常收不到钱。越是底层的越是恶劣,自己已经是受尽欺辱了,好不容易来了个更弱小的,红了眼睛般去欺负。


詹姆斯逃出来时受了重伤,依靠着血脉能力勉强恢复,身体还算行,靠着偷东西,捡垃圾,偶尔还能吃上一顿饱饭。可人的身体不是意志血脉就可以决定的,缺衣少食,露宿街头,硬捱了几场感冒,身体就垮了下来。他才13岁,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吃不上饭,没有营养,半夜里长骨头,痛的都睡不着觉。


詹姆斯只能选择去做雏莺生意,街上没谁真正混的好,最高档的也就一次50块,他做10块钱一次的最低档,勉强维持着一口活气息。每次赚到钱,第一件事就是去自动售卖机上买安全套,1块钱4个,够他用很久,因为他实在接不到活儿做。


詹姆斯不想死,他还有事情没做完,他尽全力的保护自己,碰到耍赖不给钱的客人,也随他去,免得挨揍。他太瘦小干巴了,成年人用手一拎,就可以把他甩到墙上使劲儿抽耳光,他不同任何人起争执,只是图个有口饭吃,熬过纽约寒冷的冬天,躲过警察的巡查,移民局的追捕,仅此而已。


客人揍完了就走了,并不在意小雏莺的死活,他不知道这可怜的小雏莺刚从一场要人命的肺炎中挣扎求存,花光了身上最后一分钱。詹姆斯只感觉太痛了,痛的他没有一丝力气,挣扎着站起身回来自己的小窝里,一声不吭的晕了过去。


按照詹姆斯这种生存环境,他早就应该死了,无声无息的死去,要过很久尸体才会被发现,会有人感觉尸味太臭,报警叫警察来收走这具无名小尸体,也就是这样了,纽约太大了,无时无刻不在死人。


詹姆斯就是不死,妈妈遗留给他的强大血脉,让他比寻常人要坚韧太多,妈妈遗留给他的特殊本事,也让他咬紧牙关努力长大。他只是需要时间,需要一口热饭,需要一碗热汤,需要一晚上好觉,需要一件厚衣服,他就能缓过来。


这对普通人来说最简单不过的事情,詹姆斯怎么也做不到,在小窝里晕了醒,醒了晕。妈妈一直在他耳边同他说话,告诉他要调整呼吸,呼吸的方法可以治愈他。小小的詹姆斯很听话,努力调整呼吸,终于在3天后醒了过来,吞了几块雪,再用雪擦了擦脸,拐着脚到街口做生意。他要饿死了冻死了,给他口饭吃就可以随便弄他的,行行好,一片面包就可以。


朗姆洛坐在车里看街口这小雏莺很久很久,他很想下去帮帮这小雏莺,可又在犹豫,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对这小雏莺产生了怜悯之心。朗姆洛是意大利移民,从小到大没少吃苦,总算熬到了绿卡,开了家小演艺公司,娶了个不错的老婆。中产阶级的日子也就是这样了,他真不应该节外生枝去帮助什么小雏莺,可这小孩儿太可怜了,他有10岁吗?这么冷的天,只有一件厚衬衫,码数很大,应该是在旧衣回收箱里捡的。


朗姆洛知道就这件厚衬衫估计也是小雏莺费尽力气才抢到的,纽约所有的垃圾箱、旧衣回收箱都是由意大利人掌控的,这是一门很好的生意。朗姆洛想了想,还是别多事了,纽约太大了,可怜人多了去了,他怜悯不过来的。发动了车子准备走,就看到这小雏莺终于接到了一个活儿,靠,这人有300磅吧!单手就拎起了可怜小孩儿,这一场弄下来,小孩儿不死也残废了。


朗姆洛想都没想,熄火下车飞快的跑过去。


詹姆斯看着眼前这巨人一样的大胖子,他不想接这活儿,他也担心屁股受不了,可巨人手里拿了一袋面包,应该是从便利店刚买的,这是面包啊……是面包啊……詹姆斯咽了口口水:“先给我吃一片面包,还要先给钱,十块钱,很便宜的。”


巨人单手就把詹姆斯拎起来往巷子里走,詹姆斯拼命挣扎:“先给我吃一片……先给我吃一片……不吃不给弄……”


詹姆斯13岁了,嗓子开始变声,沙哑的可怜的声音,巨人觉的烦,抬手把小雏莺扔到地上,掏了一片面包丢在小雏莺脸上。


太好了,太好了,是面包啊,是面包啊……詹姆斯捡起面包就狠狠咬了一口,太好吃了,好吃到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,对巨人把他拎起来按在墙上的动作视而不见,只满嘴巴面包口齿不清的提醒巨人要戴套子。


街上的流莺没有几个干净的,巨人只是在詹姆斯眼里是巨人,其实就是个在建筑工地干粗活儿的苦力工人,垃圾食品吃太多,吃成个300磅的大胖子,自然也是害怕得病的,乱七八糟嘟囔着,开始戴套子,朗姆洛就在这里赶了过来,举起个警徽,大喊一声警察!


巨人慌了,小雏莺没成年,有10岁吗?这是重罪,拎着裤子就跑,面包都不要了。詹姆斯一把扑上去,捡起了面包,转身想往巷子深处逃,被朗姆洛一把抓住,拎着就上了车,一路上高举着警徽。这是拍戏用的假警徽,朗姆洛提防有人过来拦着,事实证明他想多了,小雏莺没有任何依靠,没谁会过来帮小雏莺,更没谁敢过来招惹警察。


车子里很温暖,如果是平时,有人肯在车上弄詹姆斯,詹姆斯都会感叹自己的好运气,车子里通常都不冷,他能暂时暖一暖。今天这情景可是要吓破詹姆斯的胆了,车子直接就发动开走了,詹姆斯紧紧搂着那一袋面包,浑身颤抖:“先生,我不敢了,先生,您放我走吧,先生,您可怜可怜我,先生,我求求您了……”


“闭嘴,不准说话!”朗姆洛想着先远离是非之地,刚刚他一时冲动就跑了过去,现在血气降下来了,不由得很是懊悔。唉!这好心肠要来做什么呢!这世上好人可都是不长命的!


朗姆洛长的很凶,两腮线条很刚硬,深深的眉眼,瞪起来很有些吓人。詹姆斯不敢说话了,只盯着车窗外,看街景从破败逐渐变为繁华。詹姆斯混的是最差最脏乱的街区,警察都不爱来的地方,全是黑下来的外地难民,这样他才不会显眼。


詹姆斯长相很欧化,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是美国本土人,头发是红棕色的,红色是妈妈,棕色是爸爸,混在一起就是詹姆斯,曾经的巴维尼亚王储殿下。詹姆斯没有忘记他的国家,妈妈死了,爸爸死了,所有人都死了,他失去了一切,可他不服,他要报仇,他要亲手杀了颠覆巴维尼亚王室的美国人。


巴维尼亚是巴尔干半岛上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国家,巴尔干半岛素来是欧洲火药桶,连年战火,百姓流离。巴维尼亚在这烽烟岁月中努力求存,保持中立态度,子息单薄的王室勉强得到了绵延。


巴维尼亚王室特别特别穷,穷到国王也是要上班赚工资的,巴恩斯国王是一名挺不错的矿物学家,在独自勘察矿脉的时候,遇到了一生挚爱。詹姆斯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一张照片,就是妈妈梳着长长的红头发辫子,抱着一头小鹿,笑意温柔的依偎在爸爸身边。


这时候妈妈会脸红红的微笑,说她那时刚从神殿里出来,什么都不懂,什么都没有,只有从小养到大的一头小鹿陪伴着她。妈妈是隐居在阿尔卑斯山脉中的神秘种族,是最后一个人了,为了种族绵延和神殿传承,走出了深山。


妈妈很厉害很厉害,还随身带了一种神秘金属——振金。说是金属,却是流动的,巴恩斯国王敏锐的发现了振金的稀罕与珍贵,并没有去开采,甚至还封闭了消息。


可这人世间哪有不透风的墙,美国人得到了消息,詹姆斯11岁时,国破家亡,爸爸被吊死示众,妈妈为了保护他被乱枪打死。妈妈很厉害很厉害,手腕上一直戴着的一个振金手镯,是传承千年的利器。手镯展开就是一柄细剑,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妈妈绽放出最美的光辉,在詹姆斯面前传承了神秘剑术,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美国大兵。


妈妈是最后一名神殿圣女,神秘种族的绵延与传承压在了詹姆斯肩上——生命即是如此,每一个生命都肩负着与生俱来的命运。


詹姆斯拼尽全力地活下去,因为妈妈在临死时说了一句话——詹姆斯,别难过,如果仇恨可以让你拥有活下去的力量,那就复仇吧!


妈妈的最后遗言在詹姆斯心中回荡,久久盘旋不去,这是血脉传承的力量,事实上妈妈已经死了,死的四分五裂,尸骨无存。斯塔克工业出品的SG08重机枪,一枪下去,小半边身体碎了,两枪下去,整个身体四分五裂,三枪下去,尸骨无存。妈妈再厉害也扛不过现代科技,这样很好,巴维尼亚王后的容颜只应该存在于天上。


复仇吧!复仇吧!詹姆斯从没有忘记过一天,更没有忘记那张从装甲车窗里露出来的脸,金头发,蓝眼睛,笑眯眯,手指头随意那么一挥,巴维尼亚的子民就要接受重机枪扫射的命运。因为人群中藏有巴维尼亚的小王储,是个隐忍的狠角色,妈妈在眼前死了,都能忍住不出来,留不得,所有人都得死。


尸山血海,詹姆斯硬挺着趟了过来,他什么都不怕,难道还怕眼前这个警察吗?詹姆斯闭紧了嘴巴不再哀求,迅速吃起了面包,他很久没杀人了,一定要一击必杀,吃几片面包涨了力气就动手,如果到了警察局就没办法了。


朗姆洛浑不知道他其实是在生死间走了一遭的,拎着詹姆斯走旅馆后门,直接进到了房间里。这是朗姆洛的长期包房,演艺公司的少男少女们出外卖,通常会在这里进行。旅馆老板也是意大利人,熟面孔好办事,有个什么意外也好照应一些。朗姆洛是个不错的小老板,尽职尽责的保护手底下的少男少女们。


詹姆斯一看是进了房间,原来是看上他了,这太好了,杀人太麻烦,能不杀人还是别杀人的好,被弄个一晚上能换回个安生,还是很划算的。有干净地板睡觉,有热水澡洗,手头上还有半袋面包,今晚上运气可是好到爆。


“先生,您等等我,我马上就好。”


詹姆斯二话不说就脱光了衣服,钻进浴室就开始洗澡,太好了,太好了,热水澡,他都快要冻死了,热水浇在身上真是太舒服了,他都不记得什么时候有洗过热水澡了。


詹姆斯高兴的在心里大喊大叫,脸上却没什么表情,他脏极了,头发都是打结恶臭的,打了好几遍洗发水,不停的冲洗。詹姆斯的动作很快,他担心警察先生等不及了,可他太脏了,身上老泥一团团的。詹姆斯拼命用手揉搓,很舍不得离开热水龙头,又担心警察先生不高兴了可怎么办,这次有机会洗热水澡,下一次机会都不知道在哪呢。


朗姆洛敲了敲浴室门:“小崽子你多洗几遍,你臭死了,你知道不知道!”


太好了,太好了,多洗几遍澡,詹姆斯得了允许,真是好一通儿洗,皮肤都搓红了,看到梳理台子上有专门的润滑剂,拿过来就用了。他肚子里空空的,连大号都没有,现在可好了,肚子里有面包了,胃啊肠子啊都动起来了,正好可以蹲个大号,再洗的干干净净的。


詹姆斯已经想好了,这房间明显是这位警察先生常年包用的,说明警察先生还是有点钱的,如果自己努力表现,能让警察先生食髓知味,出点小钱来包养自己,那真是再好不过了。


詹姆斯知道自己仅仅是需要一点时间长大,只要能安稳长大,给谁当情人都可以,批发比零售好太多了。自己就是街上的破烂雏莺,想要求个安身立命,眼巴前就是最好的机会。


詹姆斯打定主意,把头发好生生的吹干梳理了一番,妈妈说他的红棕色头发是暂时的,长大后会更像爸爸一些,会变成深棕色的样子。小时候他不懂事,还为此同妈妈发脾气,因为他喜欢妈妈的红头发。詹姆斯一边吹头发一边想着妈妈,很想扯动嘴角笑一笑,却怎么也扯不动,勉强扯动了就像哭一样,还不如不扯动呢。


詹姆斯从来不哭,爸爸妈妈死在眼前也没有流半滴眼泪,因为流泪没有任何用处,当然也从来不笑,一张脸永远冷冷的。妈妈也是这样的,只有面对爸爸和他时,才会微微笑。妈妈很美丽很美丽,小时候的詹姆斯认为妈妈就是传说中的大天使加百列,不笑时神之威严,微笑时百花绽放。


仔仔细细清理干净的詹姆斯光着身子就走了出来,太好了,真好啊,房间里开了空调,希望警察先生弄完了,能允许他在地板上睡一觉,或者他一直都不睡,用嘴巴小心含着警察先生的老二,含的警察先生高兴了,让他能在房间多待上几天,那就太不错了。纽约这几天太冷了,雪越下越大的样子,能有个房间睡,警察先生弄多少回,他都是愿意的。


警察先生没在房间里,詹姆斯想了想,可能警察先生是要多叫几个人一起玩,这是警察先生惯用的房间,指不定会有什么交易发生在这里。詹姆斯确实很聪明,猜出来这房间里时不时就会有交易,不过没有强迫性的,你情我愿,少男少女应召罢了。


詹姆斯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天才,11岁就差不多读完了高中课程,天生是个冷性情,用他妈妈说的话就是地球装不下他了,他恨不得要上天。詹姆斯确实很想上天,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宇航员,从外太空俯视蓝色地球,想必是很开心的。正因为如此,詹姆斯算是天生的少年老成,他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所有时间,对所受的诸般苦楚全不在意,这可能是血脉传承的力量,也可能是天生就有一颗隐忍坚韧的心,超脱了一切,矢志复仇。


詹姆斯认为多几个人玩也没什么,只是不想被玩的太厉害,看看床头有放了一整盒安全套,安下心来,披了浴袍坐在地板上老老实实等着。床铺看上去又大又软,躺上去肯定很舒服,不过他可不敢躺在床上,到时被一脚踢下去,可是要摔的够呛。能坐在地板上他就很满足了,地板也是很暖和的,身上洗的很干净,肚子里又有了食,詹姆斯只是个13岁的小孩儿,很自然就开始发懒犯困,蜷缩成一小团,又用双手护住了头,静悄无息的睡着了。


朗姆洛拿着麦当劳儿童套餐还有一整套干净衣物进来的时候,正看到詹姆斯这睡着了的小可怜样子,面狠心善的朗姆洛这一颗心哦!朗姆洛出去买衣服食物,是为了让自己冷静冷静,他不明白自己怎么就一时头脑发热,捡回个小雏莺呢!


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,衣服食物买得了,就先回来了,进房间之前还想好了让小雏莺吃顿饱饭,穿上暖和衣服,睡个好觉,就赶紧滚蛋。结果进了房间一看到小孩儿这可怜样子,立即心软了,连声音都不敢发,担心吵醒了小孩儿,就想把衣服食物悄悄放下,明天再说。


詹姆斯却是在朗姆洛进房间时就醒了,这是他的血脉力量,睡觉都睁着一只眼睛,听是朗姆洛一个人回来的,还挺纳闷,又听朗姆洛要走的样子,一骨碌就爬起来,“先生,您回来了。”


詹姆斯只披了浴袍,这一爬起来,浴袍就掉了下来,小小瘦弱的身量全露了出来。詹姆斯太瘦了,肋骨清晰可见,个头其实还可以,只是平日里太饿太冷,萎顿成一小团,就显得特别瘦小。


朗姆洛没那方面的心思,自然也就坦荡荡,叫詹姆斯穿上新买的衣服,吃麦当劳儿童套餐,吃完了再聊。詹姆斯太会看人眼色了,立即反应过来自己可能是会错意了,收敛起了神色,大口吃汉堡喝可乐。


可乐太好喝了,詹姆斯捡垃圾最高兴的就是能捡到可乐喝,可乐这饮料可太顶饿了,小半罐就可以顶一整天,如果能捡到吃剩下的汉堡,那天就是他的节日了。詹姆斯低头吃着,长睫毛蝴蝶翅膀般扇动,偶尔抬起眼睛,钢青色的琉璃样若有星光。


朗姆洛心想这真是个漂亮孩子,放回到大街上真是太可惜了,熬不过多久就成了一具小尸体,开始不动声色的盘问起了詹姆斯。滔天血海中趟过来的詹姆斯,心理素质非寻常人可比,能说明白的就尽量说明白,说不明白就说自己忘记了,眼神定定的,一点都不闪烁。


阅人无数的朗姆洛被个13岁的小孩儿骗过了,把詹姆斯养在旅馆里7天,做了全套的体检,一看干净的很,没有任何问题,就直接说打算收养詹姆斯。朗姆洛自己也挺苦恼,使劲儿挠头发,说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怎么都舍不得把詹姆斯再丢回街上,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?谁知道呢!


这短短7天,足够詹姆斯看透朗姆洛的善良了,詹姆斯打心眼里感激朗姆洛,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,妈妈在天上保佑他,让他遇见了朗姆洛。詹姆斯不喜欢说话,也不怎么笑的出,只是会用大眼睛盯着朗姆洛瞧。瞧的朗姆洛这一颗心,软乎乎,颤巍巍,说他这关没问题,最难的是翠茜这一关。翠茜是他太太,很善良,但也很严厉,要詹姆斯好好表现。


没问题,一切都没问题,詹姆斯太会看人眼色了,翠茜性格脾气也是很好的,三来两去的心软了,巴维尼亚王储殿下终于能够安全长大。学业对詹姆斯来说不算什么,只要他想就可以成绩非常好,可他的一切都是为了复仇,学业好没有任何用处,走台步当模特儿也没有任何用处,詹姆斯努力做好,只不过是为了能让朗姆洛开心罢了。詹姆斯特别想报答朗姆洛,尽全力的多演戏,多拍平面硬照,多出外卖,多给朗姆洛赚些钱。


芭蕾舞是从小跟着妈妈学习的,其实不算是纯粹的芭蕾,妈妈说神殿传承下来的呼吸动作,有很多是同芭蕾动作很类似的,融合在一起练习还蛮有用处的。神殿究竟是个什么神殿,詹姆斯并不知道,他只知道要刻苦练习妈妈传承下来的所有知识,这是能否复仇成功的关键。


学业选择如果是选择了去学医,天天拿手术刀,杀起人来想必是很方便的,可詹姆斯一丝一毫都不想连累到朗姆洛。如果没有朗姆洛,他活不到今天,如果没有朗姆洛,他也没有复仇的可能,他不能为了复仇,留下一丁点的痕迹,牵连到好心的朗姆洛一家。


选择去学雕塑是詹姆斯深思熟虑的,同样是身体结构,致命弱点,人体雕塑一样可以详细了解,并且不让人起疑心。外科医生固然是可以解剖很多尸体,知道身体结构,还有手术刀可以用,斯塔克大厦却是有最严格安检的,手术刀过不了安检,铅笔就没有任何问题。


妈妈传承下来的细剑,詹姆斯用一支铅笔同样可以做到,随着年龄增长,呼吸动作的功力加深,詹姆斯已经能做到一支铅笔洞穿6块3CM厚的实木板,只要能有机会让他近距离接触到仇人,一击必杀。


仇人的长相,詹姆斯一直都记得,刻骨铭心的记得。金头发,蓝眼睛,笑眯眯的史蒂夫就这么出现在詹姆斯眼前,“啪嗒”一声,铅笔断了!



面狠心善的鸡妈妈朗姆洛~



巴维尼亚王后,冬妈妈蒂尔达~不知道版权~侵删歉~



我爱蒂尔达~披甲为战士·盛装为女皇~说的就是她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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